2025-07-31 16:13:09
一、网红一句「认定」,炸出十年版权雷区
2025年7月22日,网红歌手旺仔小乔在直播间的一句「《年轮》原唱只有张碧晨」,像一颗投入湖面的巨石,瞬间激起千层浪。这位拥有千万粉丝的翻唱博主,在直播中不仅坚称汪苏泷仅为创作者,更以「我认定的事不会改」的强硬态度,将这首陪伴无数人青春的歌曲推上舆论火山口。
这不是简单的粉丝争执,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「流量豪赌」。网友扒出她多次翻唱《年轮》却不标注原作者,甚至将汪苏泷名字错写为「王苏龙」,更以每次30元的价格提供点唱服务,版权方却分文未得。更讽刺的是,这位网红近期因「蒙面演唱会侵权」事件掉粉近60万,此次言论被质疑是转移舆论焦点的无奈之举。
次日,QQ音乐平台突然移除张碧晨版《年轮》的「原唱」标识,仅标注为「演唱者」,而汪苏泷版本仍保留「原唱」标签。这一操作瞬间点燃粉丝怒火,#张碧晨年轮原唱被取消#话题阅读量超5亿,网友戏称QQ音乐在「连夜铲除张女士门牌号」。尽管平台数小时后恢复标识,但裂痕已然产生――网易云音乐长期标注的「双原唱」与QQ音乐的摇摆操作,暴露了行业标准的混乱。
二、双原唱互递「出生证明」,法律真空下的规则撕裂
这场争议的核心,在于「原唱」定义的法律虚无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拥有绝对版权,而张碧晨仅享有表演者权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杨曙光指出:「所谓‘永久演唱权’若未在合同中明确排他性,版权人可随时终止授权。」这意味着,即便张碧晨是首唱者,汪苏泷仍可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演唱许可。
双方证据链针锋相对:张碧晨方亮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证书,证明其版本为「首个公开发行并广泛传播」的录音制品;汪苏泷则晒出2015年项目邮件,证实歌曲立项时即规划男女双版本同步制作。这场「出生证明」的较量,最终演变为法律与情感的撕裂――张碧晨手握「首唱」证据,却因汪苏泷作为版权人收回授权,陷入「有权唱却不能唱」的困境。
7月25日凌晨,汪苏泷工作室宣布收回《年轮》所有商业演唱授权,并确认《梦幻诛仙》为双原唱模式。这一合法但凌厉的举措,直接将张碧晨推入尴尬境地:她的录音版本仍可传播,但未来商演若唱《年轮》,将面临侵权风险。两小时后,张碧晨工作室以「全球永久演唱权」合同为盾,宣布「出于尊重,今后不再演唱《年轮》」,看似体面退场,实则是对行业规则的妥协。
三、OST产业的定时炸弹:创作与表演的权益割裂
《年轮》纠纷的背后,是OST产业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。作为电视剧的「过继儿子」,OST在诞生之初就带着未知的命运,一旦歌曲走红,模糊的版权规则便成为埋藏的雷。
在「剧带歌」模式下,音乐往往是剧集的附属品,制作预算不足总投资的1%,词曲作者与演唱者多收取一次性劳务费,难以参与后续分成。这种「剧红歌红却难变现」的尴尬,在《年轮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――张碧晨版占据流媒体90%的播放量,汪苏泷却只能通过词曲版税获利。当歌曲从「艺术互补」走向「版权互斥」,收益分配规则的缺席让争议一触即发。
更值得深思的是,OST领域普遍采用的「双版本」策略缺乏权益约定模板。从《知否知否》的胡夏与郁可唯,到《年轮》的汪苏泷与张碧晨,行业默认「并行宇宙」模式,却未在合同中明确「双原唱」的法律地位。这种「心照不宣」的默契,最终在流量与利益的冲击下不堪一击。
四、历史轮回:从王菲《传奇》到《年轮》的版权困局
这场纠纷并非孤例。2010年,王菲在春晚上演唱《传奇》让这首歌红遍大江南北,却在三年后收到300万索赔传票。原来李健早已将版权卖给孙涌智,合同明确「仅李健可演唱」,王菲巡演中的翻唱触及雷区。尽管法院最终仅判赔2250元,但这场官司撕开了艺术江湖的残酷真相:创作者的情义承诺在资本契约前不堪一击。
《年轮》纠纷如出一辙。汪苏泷十年间从未收取张碧晨商业演唱的版权费,默认双原唱格局,甚至多次在公开场合力挺对方。但当行业规则被破坏、创作权被稀释时,法律成为他唯一的盾牌。正如他在声明中所言:「我们的词曲从未旁落,希望纷扰止于今夜。」
五、结语:当音乐沦为法律战场上的牺牲品
这场拉锯战中,没有赢家――粉丝失去舞台经典,行业失去版权共识,唯一的「胜利者」是法律条文冰冷的正义。汪苏泷背负「断人财路」的指摘,张碧晨痛失代表作的演唱自由,而《年轮》在各大平台遭全面「冷藏」,曾经承载青春记忆的旋律,最终沦为规则漏洞与利益博弈的祭品。
这场纠纷留给行业的启示远超事件本身。当音乐沦为资本博弈的筹码时,当创作者与表演者的权益无法共生时,我们失去的不仅是一首《年轮》,更是对艺术纯粹性的信仰。唯有建立更清晰的版权分配机制,明确「创作权」与「表演者权」的边界,才能让音乐回归打动人心的本质,而不是成为法律战场上的牺牲品。